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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岑溪人骑电动车的时候不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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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0-14 11:47:5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表情包 于 2016-10-14 11:49 编辑



    在岑溪,电动车已经成为许多市民的代步工具,在它给你带来便利的同时,你也应该遵守相关的规定,以下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的部分规定:

    ●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
    ●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时速;
    ●不得逆向行驶;不得酒后驾驶;
    ●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由其他车辆牵引;
    ●驾驶时不得双手离车把或者手中持物;
    ●驾驶时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在转弯时,设有转向灯的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未设有转向灯的应当伸手示意;
    ●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人,被搭载人应当正向骑坐,不得侧向骑坐。

    为了自己的安全,千万不要犯上面所说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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