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 岑溪生活
  • 闲聊吹水
  • 聚焦天下
  • 房产信息
  • 家居装修
  • 爱车一族
  • 吃遍岑溪
  • 岑溪商铺
  • 二手市场
  • 视频欣赏
  • 征婚交友
  • 游山玩水
  • 招聘求职
  • 文化长廊
  • 无偿超市
  • 爱心活动
  • 摄影天下
  • 精彩贴图
  • 有问必答
  • 论坛事务
  • 搜索
    查看: 6152|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太不要脸了!岑溪一女子竟然干这种事,结果被判刑了......

    [复制链接]

    348

    主题

    541

    帖子

    2271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6Rank: 6

    积分
    227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12-4 15:02:1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岑溪市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对其已退回的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往下看就知道啦!
    ↓↓↓
          2014年7月份,李某某明知四人不符合岑溪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应具备的条件,仍采取为上述四人伪造虚假身份住址资料的手段,向岑溪市廉租住房建设管理办公室申请廉租住房,并于2014年12月份骗取国家廉租住房补贴款共计11232元。

          2016年8月18日,李某某经办案部门电话通知后,主动前往办案部门投案,并如实交代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国家廉租住房补贴款1123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犯诈骗罪罪名成立,应依法予以惩处。

          廉租房是政府为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的一个项目,需符合岑溪市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应具备的条件才可以申请,不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申请的。

           希望这个项目能够真正帮到有需要的人,真正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而不是“能者得”!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86

    帖子

    790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790
    沙发
    发表于 2016-12-4 22:11:09 | 只看该作者
    冰山一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网友自行发布,本站刊登此信息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仅仅出于方便网友交流的目的。 岑溪家园网  版权所有

    Powered by Discuz! X3.1( 桂icp备14001940 )

    桂公网安备 45048102000010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