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岑溪表哥 于 2017-3-1 11:24 编辑
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在原来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基础上增加两款:
一、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再也不必担心离婚后莫名背上巨额债务!相关规定从3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岑溪还是有些人豪赌,赌得马知天马知地,为了不劳而获去借高利贷,
接着赌,实在还不起就跑路。
赌的诱惑到底有多大 等债主追上门的时候就把债务转移的债主的老婆、孩子身上。
多少个家庭本就幸福美满 多少人因为这些妻离子散
但是现在,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再也不必担心离婚后莫名背上巨额债务。这“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除了保护离婚后莫名背上巨额债务以外,还有一个重点是:为了打击夫妻利用离婚避债现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没想到却让很多离婚的“中产”女性背上债务。她们大多因前夫出轨、家暴、赌博等原因离婚。离婚后,若干债主突然跑来称前夫欠下了不小的债务,要求另一方还钱。
在这里奉劝一句,那些赌毒的人不要沉迷在无底的深渊里,害人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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