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将在7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次条例有了重大转变,把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终身制,建立包括合同聘用、公平竞争、激励约束、权益保障的用人机制,逐步实现人员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目标,进一步搞活用人制度。 条例规定,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新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综合所述,事业单位与职工确定为“合同关系”,打破之前终身制,实现人员能进能出。依据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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