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梅自苦寒来 于 2015-7-30 08:23 编辑
岑溪大中路42号农资公司院子被商家私设车位,院子属于公共资源,能这样私立车位吗?如果出了问题由谁来负责? 自7月份来,首先由“创新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在其租的房子面前竖起了三个可以上锁的铁三角。之后“岑溪市江夏文化发展研究会”如法炮制也竖起了三个铁三角,供自己停车,由于其锁上,经常空置。使得其他住户无地停车,外来办事的车辆更是被设置在地面的挡车桩拦着无法暂时停放。这样‘占山为王’,谁先设置了停车桩,谁就拥有了停车位的霸道行为希望有关部门来管管。 自从小区被商家开始私自建造停车位,那些安装在院子地面上的铁桩、挡车用的三角铁板等挡车设施,一到夜晚就成为安全隐患,已经有很多老人和小孩在夜间出行时被这些挡车设施绊倒。一旦院中的车辆减少,这些挡车设施就会像一个个裸露在地面的绊马索,很容易将出行的住户绊倒。车子进出倒车也会被刮到车身。 这些到底归谁来管?出了事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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