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的网上报道:2013年11月1日,岑溪市三堡镇炮竹厂发生爆炸,造成13人死亡、9人受重伤、4人轻伤的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事故发生时,正值梧州国际宝石节开幕当天,给梧州市的国际形象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事发后,梧州市和岑溪市有关部门第一时间进驻现场救治伤员、处置事故并开展调查和善后工作。经调查,岑溪市安监局烟花爆竹股负责人覃文海、岑溪市安监局主任科员(分管烟花爆竹监管股)陈佳荣、岑溪市三堡镇政府烟花炮竹安全专职管理员曾超新、岑溪市三堡镇政府副镇长(分管安全生产)刘飞、岑溪市安监局派驻岑溪市三堡镇炮竹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龚思宁等5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被检察机关以玩忽职守罪起诉。 法院一审均以玩忽职守罪,判处被告人覃文海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陈佳荣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被告人曾超新有期徒刑三年、判处被告人刘飞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判处龚思宁有期徒刑四年。 让我觉得疑惑的是,这件事不是已经过去很久了,为什么现在才追究?岑溪的朋友,谁懂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