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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溺水事件频发生,敲响学生涉水安全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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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4-29 01:36:2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江都市报讯:当前,各个地方已进入汛期,江河水位上涨,随着气温升高,群众涉水活动增多。近日,梧州市已发生两起青少年溺水安全事故,敲响了中小学生涉水安全的警钟。

           为此,梧州市教育部门要求全市中小学进一步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预防溺水事故发生,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同时,“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梧州市教育局特别提醒家长,要承担起学生离校后的看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

           4月16日下午,苍梧县京南镇古参小学一名三年级的男生不幸溺水身亡。4月23日中午,梧州市龙新小学一名四年级的男生与同学在西江边水流较急处游泳时,不幸溺水,至今失踪。



       

           统计显示,溺水身亡事故排在梧州市中小学生安全事故首位。以2015年为例,梧州市累计发生13件中小学生安全事故,事故造成14名学生死亡,两名学生受伤。其中,溺水事故就有9件,占安全事故总数的69.23%,11人在溺水事故中身亡,占死亡人数的78.57%。

           此外,从去年梧州市中小学溺水事故发生情况上看,4月至9月春夏两季的周末、节假日为溺水事故高发期,溺水身亡的学生多为乡镇幼儿园、小学、初中生,其中幼儿园学生1人,小学6人,初中4人。




          在此要提醒家长及监护人,“五一”假期属于中小学溺水事故高发期,家长务必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要教育孩子遇到同伴溺水时避免手拉手盲目施救,应立即寻求成人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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