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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大哈女子转错钱,岑溪热心法官帮忙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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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5-22 23:12:5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月16日上午,一位外地女子焦急地来到岑溪法院南渡法庭向法官求助,说她自己粗心大意吧一万多块钱错转给了别人,希望法官能帮助她。
          据了解,该女子叫阿梅,系梧州市人。5月11日这天,她因网上银行操作失误,把将一笔总额为12629元人民币的款项误转到岑溪市南渡镇某村民李某的帐户里了。她这次来是想请求法庭对李某的账户存款进行冻结,以防李某将钱取走。



           法官了解到阿梅的情况后,按照法定程序快速为阿梅办理了立案手续,并按照规定在阿梅提供担保后,迅速前往李某账户所在银行办理了冻结手续。第二天,李某接到南渡法庭通知后来到了法庭。他解释说并不知道自己账户有阿梅误转的钱。法官对李某进行了释法教育,解释说这笔款项属不当得利应予返还,不予返还则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经法官的教育,李某当即表示如果情况属实愿意将该款还给阿梅。最后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当即把不当得利款12629元人民币悉数返还给了阿梅。
           虽然案件得到圆满解决,但是法官提醒大家:像阿梅这种情形,即在银行转帐时,不慎将钱转错帐户,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收集好银行凭条等转帐存款证据。若向法院提起诉讼,则要及时申请财产保存,才能最大限度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损失。另外,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所以“意外之财”不受法律保护,切勿因贪图“天上掉下来的馅饼”而留下诚信的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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