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3日,博白县某单位有两台笔记本电脑被盗。案发后,博白警方成立了侦破案件工作组,要求在15日内破案。 警方发现案发时间在凌晨6时许,天色较暗,作案人反侦察手段较强,经过的道路都采取“滚地”的方式不留下脚印,而且盗得物品后还会擦拭掉指纹,将行窃时所穿的衣服换掉。在对该单位内监控录像反复观看比对后,一名身穿黑衣服、用白色T恤包头的男子纳入了博白城关派出所民警的视线。 民警在对监控范围扩大排查后发现,在笔记本电脑被盗的时间段内,仅有一名男子从该单位大门走出,民警继而对附近的监控卡口进行排查,最终,一辆电动车车灯照亮了该嫌疑人所穿的衣服,是某品牌电器连锁店的宣传服。
根据该男子的服装特征,民警周松通过“天网”探头一路追踪,一段段录像反复观看,发现该男子当日进入博白县某百货商场。民警又马不停蹄地来到该百货商场调取监控探头排查,最终成功获得该男子清晰正面照片,锁定了犯罪嫌疑人为博白镇南园村的熊某。博白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将熊某一举抓获归案。 经审讯,熊某对其于5月3日凌晨到博白县某单位盗窃笔记本电脑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办案民警依法对熊某的家中进行了搜查,让人惊讶的是,除了找回被盗窃的笔记本电脑外,还在床上、杂物房搜出了一大批手机、电脑、相机、首饰等赃物。原来,熊某的盗窃行为已久,家中已成为熊某盗窃物品的仓库。由于物品较多,办案民警花了几个小时才将赃物清理完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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