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5日上午8:30许,南渡社区农业五组88岁的女性群众吴某英,在南渡社区水厂岭水厂旁边山坡寻找“五月初一驱邪草”时,跌倒触碰到水厂变压器的地牛线上不省人事,群众发现后即报警。派出所民警在现场发现该名群众嘴唇黑紫,即致电南渡卫生院出医抢救,后经医生抢救无效宣告死亡。医生在抢救死者时,发现死者身体带电,推测是电击死亡。
南渡“警民联调”室在了解整个事件情况后,为稳控事态,抢占维稳先机,主动召集双方当事人代表及社区居委干部集中派出所警民联调室进行调解。调解人员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并从案件发生的地点、自然天气等情况分析疏理案情认为: 据悉当天是雷雨天气,水厂变压器旁是最容易引发雷击触电安全隐患区,而死者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明知变压器不论在平时或是在雨天都是危险导电物,是禁止行人作业活动区域,稍有常识的人都不会前往,吴某却偏偏去了,也导致不可挽回的事故发生,其应当承担一部份责任;而水厂变压器刚巧在当日雷雨天漏电引发了安全责任事故,厂方应承担地域看管安全主要责任。民警、调解员从法理出发、穿针引线、以情疏导、以理劝解,让双方代表放低姿态,面对事实。最终双方代表达成和解书面协议:水厂方代表承诺一次性对死者补偿经济损失人民币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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