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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赖”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岑溪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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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6-30 10:07:3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6月28日上午,岑溪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一起“拒执罪”案件。被告人肖某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岑溪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据了解,被告人因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造成梁某受伤,肖某被梁某起诉至岑溪法院。2014年4月17日,岑溪法院判决肖某赔偿梁某人民币48558元。判决生效后,肖某没有主动履行义务,而是恶意逃避执行。2014年6月12日,肖某将登记在其名下的一辆五菱牌小汽车过户给其父亲肖某某,拒不执行已产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2016年6月17日,肖某被公诉机关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岑溪法院提起公诉。案发后,肖某亲属代其履行了判决义务。
          6月28日,岑溪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肖某有能力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而拒不执行,而是将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情节严重,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鉴于肖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当庭自愿认罪,并由其家属代为履行判决义务,岑溪法院依法做出上述的一审判决。
          案件宣判后,肖某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并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表示十分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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