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2日,梧州市藤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批准逮捕“9.3”跨省大规模非法倾倒垃圾犯罪嫌疑人唐某孟、唐某标、黄某文。 2016年9月3日,梧州市藤县发生广东东莞垃圾跨境倾倒事件,更为恶劣的是,垃圾倾倒地是藤县县城饮用水二级保护区,被发现制止时,唐某孟已将船上400多吨垃圾中的约100吨倒至河中,造成县城供水中断十二小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检测,船内废水铅、汞、镉、铬重金属超标。 经初步统计,“平南永佳0585”船在浔江藤县藤州镇登洲头河段倾倒有毒物质的行为造成公私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32万余元。 案件发生后,梧州市两级人民检察院及时向上汇报,并启动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经相关部门对全部垃圾进行打捞、运输、称量、清理,垃圾总重量471.72吨,沉积液28.02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厅、环保厅、海事局也高度重视,联合挂牌发文督办,要求尽快查清案件事实,严惩犯罪,确保环境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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