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莫问我是谁 于 2016-12-13 08:28 编辑
岑溪市第二届“汇洋杯”杯《秀美岑溪•魅力汇洋》摄影比赛活动征稿启示
一、活动目的:
为推动岑溪市社会经济发展,通过摄影作品,传播岑溪市社会文化和经济建设,由中共岑溪市委宣传部、岑溪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岑溪市摄影家协会、岑溪市汇洋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汇洋公司)承办的“秀美岑溪 魅力汇洋”摄影比赛活动,现向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展现岑山秀水,展魅力汇洋,推出精彩岑溪影像!
一、主办单位:中共岑溪市委宣传部、岑溪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承办单位:岑溪市汇洋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岑溪市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28日19时。
四、征稿内容:
1.作品以“秀美岑溪•魅力汇洋”为内容,反映岑溪市境内的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城乡建设成就、汇洋公司旗下各大楼盘的外观设计、人居环境等内容的摄影作品。谢绝历届获奖摄影作品参赛。
2. 投稿作品不对相机品牌及记录介质作限制。本次只收单幅作品,谢绝组照,每位作者投稿数量、风格与题材数量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本次比赛只收电子文件(原始或扫描的数字图像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G格式3MB以上或TIF、RAW格式。参赛者统一发送至岑溪照相馆QQ邮箱342555256@qq.com,或直接送至岑溪照相馆(地址:岑溪市政府前门政府幼儿园旁边),
3.每幅参展作品须在前后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作者真实姓名(谢绝网名、匿名参与)、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简介等。
4.本次摄影展不收经过电脑叠加、移植、删减处理的作品,作者可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前提下,进行亮度、对比度、色度的调节。任何其他后期处理都将视为违规作品取消比赛资格,利用相机特技功能创作的作品可以参赛。主办方和汇洋公司从投稿作品中选出佳作50件作品,在2017年元旦期间展出。
5.参展者确保对参展作品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如因作品涉及侵犯他人的肖像权、著作权等合法权利,由此引起的经济、法律责任由参展者本人承担。
6.举办方享有公开展览与展示参赛作品的最终决定权。作品一经投稿参展,即视为参展者授权举办方有权用于活动的其他宣传、出版画册、展览展示、媒体展示等,且举办方不需支付参展者报酬,举办方在使用时将标注作者姓名。
五、奖项设置
入选佳作50幅,每幅奖金200元。其中反映汇洋公司旗下各大楼盘的25幅(汇洋公司属下楼盘包括:御景豪庭、中央华庭、汇洋茗城、汇洋国际、学府1号、兴业家园等,可选择拍摄楼盘建筑、项目周边标志性配套、楼盘活动情景、楼盘居民生活常景等均可,发展商联络人肖添185 87464077)。其它反映岑溪市风光、人文等25幅,主办方和承办方将向入选者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该荣誉证书作为加入岑溪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六、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不符合参展规定要求的作品,一旦发现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将一律取消获奖资格。
联系人:钟壮才
联系电话: 18177410909
中共岑溪市委宣传部、岑溪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岑溪市摄影家协会 岑溪市汇洋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