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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岑溪满20年的老房子要“体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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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8-28 21:57: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目前,广西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将重点排查整治7种类型的老楼危楼,以消除各类房屋安全隐患,防止房屋垮塌等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区重点排查七类老房



          为确保群众居住安全,《通知》明确,全区各市、县,要全覆盖排查建筑年代较长(20021231日《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J11-89)》废止日期之前建成在用的)、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居民住宅,以及所有的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重点检查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已登记危险房屋等7类老楼危楼。
          负责人称,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的排查重点,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老楼危楼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并组织专业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重点检查,建立隐患房屋信息档案。对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或安全检测。同时,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无对策措施且造成严重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被追责。”
         《通知》还针对老旧房屋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如要求各地加大资金投入,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危旧房改造,对需要进行拆除、改建或扩建、翻建的危险房屋,优先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各地逐步建立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加快研究制定房屋使用安全管理相关法规,逐步形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物业、社区、街道、房地产主管部门等协调联动的管理机制。
          各地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应于2015930日前初步完成,自治区住建厅将于9月至10月对各地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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