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觉得那种“抢妻”的情节只会在电视剧出现?那你就错了。前段时间,在岑溪就上演了“抢妻”的一出闹剧。 岑溪一女子到法院起诉,执意要与丈夫离婚。丈夫不愿意,誓要妻子跟其回家。于是,在岑溪法院糯垌法庭门前上演了一场“抢妻”闹剧。5月21日,这场闹剧的男女主角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下,最终和平分手,自愿签下了离婚调解书。 2010年8月,李某经人介绍与周某相识谈婚。在同年9月份,他们俩登记结婚,并将与前夫生育的儿子登记在周某户下。一开始,夫妻感情非常好。但是从2012年开始,因为生活琐事,两人经常发生争吵。2013年5月,李某在与周某争吵后,带儿子离开被告家独自外出打工,之后没有回过周某家。2014年3月24日,李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周某离婚。法院经审理后,做出不准原、被告离婚的判决。今年4月9日,李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5月14日,庭审上,原告以双方感情完全破裂并且分居已有两年为由执意要与被告离婚。而被告则认为感情没有完全破裂,并且他养育了原告与前夫生的儿子两三年,坚决不同意离婚。无论法官怎么做思想工作,双方当事人还是坚持己见,矛盾激烈。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被告曾扬言要把妻子抢回家,庭审结束后,法庭所有工作人员与双方当事人一起走出法庭,工作人员拦住被告的摩托车,让原告坐其姐夫的摩托车先行离开。原告开不了摩托车,就跑上去追上原告。法官当即决定派两名法警开警车护送原告离开。“抢妻”不成的被告恼羞成怒,跟原告的姐夫发生争执,从摩托车的后尾箱拿出一把铁锤,正想向原告的姐夫挥去。说时迟那时快,陆万里副庭长见状,一把抢过铁锤,随后,其他工作人员迅速将被告控制住。法官当场对被告的行为予以训诫,并没收铁锤。 其后,法官分别对做双方当事人和他们的亲友做思想工作,使得被告的态度由原来的坚决不同意离婚变为要求原告给予补偿金;另一方面,也劝说原告在其能力范围内对被告给予补偿。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原告李某与被告周某自愿离婚;原告李某一次性补偿人民币6000元给被告周某。 5月21日中午,双方分别签名领取调解书后,被告拿到了原告的6000元补偿金并保证今后不再纠缠原告。双方均对法庭所做的各种疏导工作表示感谢。 至此,这场矛盾激烈的“抢妻”闹剧终于落下了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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