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了一起因爱生恨而导致杀人的案件:由于被告人与被害人的父亲有着不正当的情人关系,因对被害人的父亲心生怨恨,活生生掐死对方的女儿。法院对于这起杀害未成年人的重大案件作出了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查明,林某(已婚)认为情人卢某(已婚)过分干预自己的日常生活及个人行为,遂心生怨恨,产生杀人动机。去年10月,,林某坐车去到卢某家,用事先配好的大门钥匙打开大门。当走到二楼卢某房间时,林某发现卢某的小女儿卢某某正在床上睡觉,即上前用手掐卢某某的颈部并捂住口鼻,致使卢某某因机械性窒息而死亡。案发5天后,公安机关在广东省廉江市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抓获归案。 林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一未成年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杀人罪,林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认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林某通过亲属赔偿了被害人亲属的部分经济损失,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林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结果以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在这里劝告大家,偷情有风险,千万别引火自焚,大家一定要洁身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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