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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梧州一未成年女子深夜醉酒 惨遭同包厢男子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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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5-9-16 22:3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酒喝多了不仅伤身,还可能导致自己受到不法分子的侵害。最近,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邱某,其竟然趁一名未成年女子深夜在KTV醉酒时,对该女子实施性侵。
          8月26日晚,17岁女子聂某与两名朋友在万秀区某酒吧喝酒至次日凌晨2点。随后,聂某一行人又前往新兴一路某KTV,继续唱歌、喝酒,聂某的朋友邱某也参加进来。27日凌晨4点,已喝得醉醺醺的聂某独自一人到包厢外上厕所。见此情形,邱某尾随其后,将聂某拦下并带到另外一间包厢实施了性侵。由于聂某已处于沉醉状态,所以并没有力气呼救和反抗。
          8月27日上午,酒醒后的聂某发现自己身体有异样,仔细回想意识到有人强暴了自己,随即将情况反映给了当晚同一包厢的朋友陈某。当日下午,在陈某的鼓励下,聂某选择到梧州市公安局东兴派出所报案。民警随后将邱某抓获归案,并提取到了邱某的精液、活动轨迹视频等物证。
          在接受警方审讯时,27岁的重庆籍男子邱某交代,事发时,他应朋友邀请与聂某几人一起在KTV包厢内唱歌喝酒,几人当晚共喝了三瓶红酒。27日凌晨4点左右,包厢里每个人都喝得烂醉,聂某先行离开包厢去上厕所,邱某随后也跟着出去。上完厕所后,在酒精的刺激下,邱某趁聂某醉酒意识不清,上前抓住聂某的手,见聂某并无明显反抗,就将她带到一旁的包厢实施了性侵。
          警方提醒,醉酒有风险,特别是年轻女性一定要自洁自爱,应该注意保护自己。深夜外出活动,尤其是参与娱乐活动时,可事先电话通知亲人或好友。酒过三巡后,应通过短信或者上厕所等时机,随时与亲友保持联系。一旦觉察自己可能已经醉酒,最好提前提醒同伴关照自己。如果不幸遭人侵害,要在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立即报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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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过了大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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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15-9-17 06:53:27 | 只看该作者
    所谓的朋友都可能成为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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