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一女子邀请网友到其家中做客,不料“引狼入室”,苹果5S手机被窃走。10月9日,岑溪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 被害人阿丽(化名)在微信认识一个男子唐某辉,今年1月4日凌晨,其同意唐某辉到其位于岑溪市岑城镇康乐东街的家中玩,聊天不久其睡着了。唐某辉趁阿丽睡觉时将阿丽放在房间桌面手提包内价值人民币2 963元的苹果5S手机盗走。当天早上6时,阿丽报警。后经阿丽追讨,唐某辉在半个月后将手机交还给阿丽。 法院认为,被告人唐某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唐某辉犯盗窃罪罪名成立,依法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幅度内量刑。被告人唐某辉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唐某辉在案发前主动将赃物归还被害人,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唐某辉犯罪情节较轻,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依法对其单处罚金。法院判决:被告人唐某辉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网络虚伪,见网友有风险,大家务必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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