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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子强(1955年4月7日-1998年12月6日),绰号“大富豪”,是香港犯罪集团首脑,祖籍广西玉林市。张子强4岁时随父母从广东郁南县在逃港潮中偷渡到香港,成为香港人。他曾策划绑架富商李嘉诚之子李泽钜,获得十亿港元赎金。 1998年与多名同伙在中国大陆被捕,案件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犯罪集团43名罪犯进行宣判,判处张子强等人死刑,张子强等26名被告不服提出上诉;1998年12月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上诉案进行审理,终审决定维持原判。于12月被处决,并被没收财产人民币6.621亿元。
上(20世纪)80年代,他以骗保的方式赚钱,80年代末又卖假劳力士手表,90年2月22日,张子强等5人在启德机场持械抢劫了押表车,劫取了40箱2500块劳力士金表,价值3000万港币; 1991年7月12日,张子强及其同伙在启德机场又一次抢劫解款车,劫取港币3500万,美金1700万,总价值港币1.7亿港币,是香港开埠以来最大劫案;1996年5月23日,张子强及其同伙绑架了李嘉诚之子李泽钜,勒索赎金1,038,000,000港币; 1997年9月,张子强及同伙又一次绑架富商郭炳湘,勒索赎金6亿港币,1998年1月7日,张子强指使钱汉寿购买炸药818公斤,后于17日被港警查获,张子强于15日到达大陆广州白云机场接从泰国回来的团伙2号人物“蝠鼠”胡济舒,2人于1998年1月25日在江门外海大桥检查站被抓; 张子强等32名疑犯于7月22日被批捕,1998年11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犯罪集团43名罪犯进行宣判,判处张子强、陈智浩、马尚忠、梁辉、钱汉寿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完毕,张子强等26名被告不服提出上诉
1998年12月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张子强上诉案进行审理,终审决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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