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3日,灵山县三隆镇蚌降村一8岁女童在放学途中失踪,时隔3天后,警方在蚌降村旱塘桥一甘蔗地里发现孩子的尸体。12月8日,灵山警方已成立专案组调查此案;据介绍,12月3日下午4点,小梅和邻村的同学一道返家,在旱塘桥村路口附近,她和同学分开,各自回家。直到当天傍晚,小梅父亲施先生没等到女儿回家,便和邻居一起到处寻找,去了好多地方都没有找到孩子。三隆镇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到村里调查。
这些年来,女童失踪被害案时有发生,令受害者家属痛不欲生,让整个社会非常震惊。无独有偶,就在广西灵山“12。3”女童被害案之前,2014年10月3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一名7岁女童王彦雯到亲戚家喝喜酒时,被一个开电动车的男子带走,女儿失踪后,焦急的父母悬赏20万元寻找女儿下落。然而,6日,不幸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女童在华港镇的河边被发现。据称,女童尸体被发现时,其下身没有穿衣服,初步勘查结果是遭到性侵,性侵之后被犯罪嫌疑人勒死。 广西灵山“12。3”女童被害案,尽管警方现在还没有公布具体细节,此案和江苏扬州7岁女童被害案有着不少相似之处:即,一,案件都是发生在农村;二,地点都是发生在偏辟的地方。如,扬州小女童尸体是在河边的芦苇荡里被发现,灵山女童尸体是在偏辟的甘蔗地里被发现;三,两案都是缺乏监管人监管。如扬州女童是在去吃酒席的途中被人开车带走,灵山女童是在放学途中没有监管人的情况下失踪,显然,两个案件都是因为缺乏监管人监管而造成失踪,进而被害。可以认为,这三个原因是导致女童失踪被害的主要原因。 时下,农村人的小孩上学读书,以及小孩在家里玩耍,等等,基本缺乏家长监管,造成这样的原因,一是农村家长普遍比较忙,很多家长根本抽不出时间照顾小孩;二是很多农村家长觉得农村比较安全,不象城市环境那么复杂,监管不到位也不要紧,在这些心理的影响下,造成了农村小孩多数都是自由玩耍、自己上学,为此造成的安全隐患十分高;三是农村家长安全意识普遍比较淡薄。大家知道,在城市,不能让小孩脱离家长的视线,已成为每一个父母的共识,显然,在农村很多人还没有这样的认识,或者说警惕性,以至于很多农村小孩子基本上都是“丢”大的,而不是带大的,由于这个原因,犯罪分子通常选择在农村作案。 此案极有可能和去年江苏扬州“10。3”女童被害案一样,都是遭到犯罪嫌疑人性侵而被杀害。因为据“一村民说,施先生在村里为人一直很和善,没发现有和别人结仇。”所以,此案既不是拐卖儿童案,也不是仇杀案,而且,受害人又是8岁女童,所以,此案极有可能也是遭到性侵后被杀害。 广西灵山“12。3”女童被害案,虽然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破之中,但是,此案非常值得大家(特别是农村家长)反思,并从中吸取教训。从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的女童被害案,再到近日灵山发生的“12。3”女童失踪被害案,等等,所有这些恶性案件,已向农村家长们敲响警钟:必须要加强对自己小孩的监管力度,让小孩在有人监管下的环境下成长,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农村小孩的健康成长,才能够远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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