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瑞安公安局、检察院收监取蔡玉金和戴碎英 报告人曹丽芬,手机号码15167705122. 实名举报原鲍田派出所张美盈至今,蔡丽光、蔡玉金、戴碎英对我家长达3年敲诈勒索、敲诈勒索数百万元,案件终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瑞安市公安局才对蔡玉金和戴碎英刑拘,因为张美盈包庇的原因,然后被取保候审。主谋蔡丽光因为开设赌场,被瑞安市公安局抓捕。然而幕后的保护伞张美盈未受到任何调查处置。 第一次事情:我们本以为事情已经平息,蔡玉金和戴碎英取保候审在家不会再对我家作出迫害之事,厂房也会安心出租出去,可是事与愿违。蔡丽光被抓捕后,蔡玉金和戴碎英仍然贼心不死,对外宣传厂房属于他们蔡家的,雇佣社会人员监视我厂房出租情况,一有情况就向蔡玉金和戴碎英汇报。2015年12月份,我厂房本已经出租,已经跟舒国杰公司签订了租赁合同,并且已经缴纳6万元保证金。可是此事被蔡玉金、戴碎英知晓,蔡玉金、戴碎英打电话威胁该公司老板,说,老子已经快70岁了,不怕坐牢,不怕死,你胆敢租曹丽芬家厂房,有你好看,厂房是我们蔡家的。蔡玉金多次拨打恐吓电话给该公司老板舒国杰。该公司老板舒国杰被威胁后,迫于无奈,要求跟我们解除租赁合同,并且要求我们退还6万保证金。此事已经向鲍田派出所报案,该公司老板舒国杰也已经在鲍田派出所做好笔录。根据鲍田派出所所说,已经约谈蔡玉金谈话,2015年12月底已经将案件材料上报给瑞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黄益辉,要求收监蔡玉金和戴碎英。报案后,戴碎英多次拨打该公司老板电话,进行恐吓威胁说,你居然敢报警,我们记住你车牌号码,你给我们小心点。 2015年12月瑞安市检察院刚把案件退回瑞安市公安局重新补充侦查后,就发生此事。 案件发生后,我们多次去瑞安市公安局、温州市公安局、瑞安市检察院反映情况,要求收监蔡玉金和戴碎英。2015年12月月底,我们去瑞安市公安局反映情况,刚好在信访办公室遇见经办此案民警叶海峰,叶海峰说可以收监。2016年2月5日,我们在瑞安市公安局跟治安大队队长黄益辉反映情况。黄益辉跟我们说,蔡玉金和戴碎英取保候审是检察院的事情,跟我们公安局无关,蔡玉金和戴碎英未被收监是检察院不批准收监,跟我公安局无关。2015年2月15日我们多次去瑞安市检察院反映情况,检察院此案经办检察官休假,等他回来再答复我们。 蔡玉金和戴碎英取保候审并未缴纳押金。 发生上诉事情后,我们也通过向蔡丽光的朋友、鲍田派出所、村里的干部提出妥善解决此事,在纠缠对两家人都没好处。我们提出蔡家赔偿对我们造成的损失,并且归还债务等合理要求。可是蔡家置之不理,仍然要求我们免除150万债务,并且要求我们给他们几十万方能了事(最初他们要求500万以上),白日做梦要求我们把已经被公安局抓捕的蔡丽光保出来。欠债不还,还通过非法手段迫害债权人,达到自己不还款的目的,还敲诈债权人。请问公安部门,这个是不是敲诈勒索,蔡玉金、戴碎英现在取保候审还合理、合法吗。 瑞安公安部门已经调查清楚,厂房是属于我家的,并且蔡丽光、蔡玉金和戴碎英已经向公安部门承认厂房不是他们的,纯属造谣。 第二次事情:2016年2月24日,蔡玉金和戴碎英又一次的得知我厂房出租去的消息后,千方百计的想要取得租我厂房公司老板的电话号码,蔡玉金和戴碎英指使远在国外的女儿拨打该公司老板员工的电话,威胁员工告诉他们公司老板的电话,并且让员工转达蔡玉金和戴碎英的话给公司老板,说你敢租曹丽芬家厂房,你给我们小心点,公司别想搬进来,厂房是我蔡家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次取保候审之后,犯罪人员仍然去犯罪,就证明其人身危险性较大,仍然危害社会,不符合设立取保候审的立法精神。我们厂房被蔡丽光一家迫害,厂房已经空置一年,第一次本已经租出去,又被蔡玉金、戴碎英迫害,厂房未出租成功。现在第二次租出去,难道又要被蔡玉金和戴碎英迫害一次吗?请问公安局各位领导、检察院领导,蔡玉金、戴碎英仗着自己年事已高(未满70周岁、身体健康),取保候审合情吗?合理吗?合法吗? 蔡家的行为,已经对我厂房的名誉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至今厂房仍然无法对外出租,很多租客知晓蔡家闹事后,都只能说你这个厂房很符合我们的要求,可是我们怕蔡家闹事,想平安做生意。 此事本事一件简单的敲诈勒索案件,硬生生的被张美盈搞成了这样。蔡家第一次过来敲诈勒索,围堵我家厂房时候,张美盈如果依法办理,事情也不会闹到今天地步,就是张美盈的包庇纵容,助涨了蔡丽光一家嚣张的气焰,已经闹了3年了,难道2016年还要继续吗, 我们本不想继续上访,息事宁人,吃点亏,可是蔡家还是无事生非,恳请公安局收监蔡玉金、戴碎英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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