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16年2月16日14时15分许,罗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搭载谢某某沿国道324线从容县至岑溪市方向慢车道右侧往岑溪方向行驶,看到自己车前方慢速车道与快速车道之间有一辆小型轿车同方向行驶,罗某跟随前方车辆行驶了一段距离,当罗某驾车到马路镇荔王村山坪路口时,罗某就看见前方车辆右转弯灯亮并右转弯。据罗某自述当时车速已达90 km/h,当时两车距离已经很近,罗某想从前方车辆右侧超越。当对方车辆驶到容县往岑溪方向人行道上罗某车头碰撞到对方车辆右侧车门,罗某就侧翻到路边的水沟上,而乘车的谢某摔到距路面2米深的水沟里受重伤。随后岑溪市马路镇昙容卫生院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将两人送到医院救治。
此次处罚中,罗某某有4项违法行为。昙容中队李中队长说道,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罗某无证驾驶、驾驶未按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超车、未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5月3日,岑溪市公安局以涉嫌违反道路交通法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罗某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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