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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红绿灯前酣睡半小时,竟然被查出是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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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5-18 08:18:3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人生坐标 于 2016-5-18 08:18 编辑


           今年2月12日,南昌男子熊某开着小型面包车在等红绿灯的时候睡着了,交警接群众举报后赶往现场,此时男子已足足酣睡将近半小时,经检测,男子为醉酒驾驶。





          据悉,5月18日,南昌西湖法院判决熊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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