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男子阿勇以发裸照要挟,向前女友索要两万元分手费。
据了解,阿勇与被害人小丽本是一对“90后”情侣。今年2月18日,因怀疑女友不忠,阿勇向小丽提出了分手。分手后,阿勇依然觉得十分气愤,便以发小丽的裸照给其家人和同事为要挟,通过手机QQ向小丽索要两万元分手费。后来他又多次以通过QQ和微信对小丽进行恐吓和威胁。迫于压力,小丽在2月26日以微信转账的方式转款三千元给阿勇。然而阿勇不肯善罢甘休,小丽便在当天向公安机关报警。次日,阿勇便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机关以阿勇犯敲诈勒索罪向岑溪法院提起公诉。5月18日,岑溪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岑溪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以发裸照相威胁、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阿勇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阿勇为其愚蠢行为付出了沉重代价,在听到宣判结果后,痛哭出声,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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