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5日,龙圩交警大队林水中队的民警在辖区苍梧大道帝龙酒店路口执勤时,查获一辆超长载货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针对超长、超高、超重等违法车辆“钻空子”上路行驶,林水中队的民警在上午高峰期在辖区道路执勤巡逻,发现了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城东五路上行驶,车上运载着长长的铁条,只见铁条远远超出了车身及车头,铁条两端也没有任何醒目的提示标志,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于是,执勤民警指挥驾驶员驾驶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后发现,这名摩托车驾驶员运载的铁条长度已经超过法律规定范围,极易给后面的车辆造成追尾事故。 随后,执勤民警对该名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及监督驾驶人对超长的铁条进行卸载转运,并根据《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依法对该名驾驶人予以罚款150元,扣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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