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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因这个小动作,司机赔了129万还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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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5-29 22:23:5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年3月,成都一男子路边停车开门时未注意观察,致后方骑电动自行车经过的大爷直接撞上车门,后大爷经抢救无效死亡,大爷儿子将男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法院审理此案,一审判决肇事男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52万余元!
      下面这个案例更让人唏嘘!去年530日,在绍兴上虞发生了这样一起事故,小车在非机动车道临时停车,司机开门下车时与正好驶来的电动自行车相撞,致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小车司机担全责。



      事故发生后,司机余某赔偿被害人家属人民币129万元取得死者亲属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后来上虞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司机余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其实,因为开车门引发的安全事故数不胜数。我们也多次提醒大家,开车门前一定要先看路况,停车后应"二次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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