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在15个贫困县(市、区)开展“先诊疗后付费”试点工作!
住院不用交押金,先治病后付钱
尽管有新农合报销,可是看病先付费后报账方式,仍是造成很多贫困群众看病难的主要原因。近日,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出台贫困地区“先诊疗、后付费”工作试点方案,选定全区15个贫困县(市、区)进行试点。试点地区参加新农合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不用交押金,出院时只需缴纳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实在无法付清,还可以向医院申请分期付款。
2016年先行试点15个贫困县(市、区) 南宁市上林县、柳州市融安县、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梧州市藤县、防城港市上思县、贵港市桂平市、玉林市陆川县、百色市田阳县和右江区、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和金城江区、来宾市武宣县、崇左市龙州县和宁明县等15个贫困县(市、区)的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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