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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岑溪市2016年廉租房申请开始了!有需要的抓紧时间申请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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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6-10-11 16:09:3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解决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进一步扩大城区廉租住房保障的覆盖面及受益面,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令第162号),《岑溪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岑政办发【2008】123号),《岑溪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及退出办法》(岑政办发【2008】122号)及《岑溪市2016年度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106年度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向岑城镇人民政府申请廉租住房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在市区常住1年以上,其他家庭成员为在市区居住1年以上,且一年内有半年以上实际共同居住的亲属,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符合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低收入标准的。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标准为人均可支配收入898元/月以下(含898元)
    3、符合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住房困难标准的。我市住房困难标准为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含13平方米)
    4、家庭人均财产27000元以下
    5、符合我市廉租住房申请其他规定条件的

    二、受理时间:
    新申请廉租住房受理时间: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1月9日,动态申请受理时间:2016年11月10日—2016年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受理地点:
    申请人居住地所属社区居委会(已入住家庭在廉租办各小区受理)

    四、咨询电话:
    岑城镇8118819  廉租办 821118

    五、投诉电话:
    市监督局8222124  市房产局 8222086  岑城镇8118819  市廉租办821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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