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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牛肉粉“增味”,吸引更多食客,竟在牛肉原汤中加入罂粟粉。近日,经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被告人张启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张启在播州区南白镇常青园路经营原汤牛肉粉馆,当其得知添加罂粟粉会使牛肉汤变得非常鲜美后,便在牛肉原汤中加入罂粟粉,为此吸引了不少食客。今年2 月15日清晨,公务员考试成绩优秀的刘某在该店吃了一碗牛肉粉后,便到公安机关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结果却在相关检测中发现尿液呈阳性,差点被认为是涉毒人员。刘某怀疑是早晨吃的牛肉粉有问题,于是进行举报。经播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张启经营的牛肉粉红油原汤内含有罂粟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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